3月24日,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制止托付出产医疗器械目录的布告(2022年第17号)。
布告显现,为加强医疗器械出产监管,保证医疗器械安全、有用,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39号)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修订了《制止托付出产医疗器械目录》,现予发布,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,
据了解,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《关于发布制止托付出产医疗器械目录的布告》(2014年第18号)一起废止。
心血管植入物(外周血管支架、腔静脉滤器、心血管栓塞器械在外)(13-07)
安排工程支架资料(不含同种异体或许动物源性资料的产品在外)(13-10)
注:产品名称后括号内数字为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(2017年版)类别编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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